
12月9日消息,十三届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罗保铭一审被判十五年。经审理查明:1995年至2024年,被告人罗保铭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1.13亿余元。
罗保铭,1952年10月生,天津市人,十七届、十八届中央委员。曾任海南省省长,海南省委书记,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华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。2024年7月主动投案。
今年1月罗保铭被开除党籍。通报称其长期与政治骗子不正当交往,对抗组织审查,大搞迷信活动;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;贪婪腐化,恣意妄为,大搞权钱交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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